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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名以个人名字命名好吗(3)

  在现代,较完善的品牌制度加上明星式人物的出现倒是给了中国产生类似案例的可能。像李宁、邓亚萍的运动产品,张天爱、陈逸飞设计的服装,米丘、韩家英等艺术家的工作室等等,总结下来,无外乎是演员、体育明星、艺术家为主要阵容的个人品牌公司,都脱不开中国“靠手艺说话”的传统特色。除了这些固有项目,在其他行业,好面子的中国人在表现自己的问题上还放不下脸。

  李锦裳VS李锦记

  以秘制蚝油虾酱著称的李锦记是香港数得上的老字号家族企业,在海外声望颇高,有着墙外开花墙内香的品牌特色。在个人品牌上,正宗、货真价实是最大的优势,属于“老子的秘方儿子的市场”的典型。是成功地将老字号转型为现代企业的特例之一。

  黄振龙VS黄振龙凉茶

  家族式个人品牌的弊端到了黄振龙这里有了实例。子女们的心思各异,想自立门户却又担心自己的名头不够硬,所以,黄志强凉茶的牌匾仍要烙上“黄振龙长子”的名号才有底气。

  李宁VS李宁体育用品公司

  李宁退役后用了10年的时间将“李宁牌”打造成中国体育用品的第一品牌。大型赛事上穿着李宁牌服装登上冠军领奖台的中国运动员给了中国人双重骄傲。如果没有后来的李宁公司,李宁只是一个天才运动员,有了“李宁牌”,迟早要变成历史的民族英雄,变成了每天能给自己增值的生意人。

  陈绍华VS陈绍华设计工作室

  以自己的名字做工作室的品牌在中国艺术界比目皆是。一方面个人的价值较容易被认可,另一方面,一旦一朝得名,原本缺少的大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即可瞬间拥有。当奥运的中国结标志飘扬在大江南北的时候,那个叫陈绍华的设计师自然顺理成章地成为国际品牌符号。

  陈逸飞VS逸飞服装

  坦白地说,陈逸飞并不是一个有才华的艺术家,但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所以,加上他姓名的服装、电影、杂志也如同他在绘画上一样,总能卖它个“价超所值”。

  吉米VS吉米工作室

  吉米和李东田是中国造型设计领域的两块金字招牌,共同特点是通过个人技术起家,利用工作室的规模继续扩大个人品牌,等到名声渐响,再出化妆品、服装等外延产品,这是这类个人品牌惯常走的路子。疯狂英语的李阳亦是此类套路。

  沃尔特?迪斯尼VS迪斯尼乐园

  品牌黄金点:卓尔不群的手艺

  一心想当漫画家的他四处碰壁。最终靠着《爱丽丝漫游记》系列为他在好莱坞打开了一片天空。迪斯尼创作的众多作品都能从他的成长经历中找到切合点。连米老鼠最初的神态、动作都同他本人有很多相似之处,因为沃尔特常常参照自己设计卡通形象。个人品牌和公司品牌在产品设计上的合而为一为沃尔特?迪斯尼时期的迪斯尼公司赢得不少加分。而沃尔特呢,在迪斯尼兄弟制片厂为各大股东控制后,仍能靠自己的个人品牌实力再造出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公司沃尔特?迪斯尼,即迪斯尼乐园。

  点评:个人品牌一旦变成公司的名号,很可能因为复杂的股权关系变得所属不名,这时,个人品牌和公司品牌极可能走到对立的尴尬境地,让品牌的创立者左右为难。往往,靠手艺起家的个人容易从中走出另辟它径,并且无损于品牌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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