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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品起名的基本法则

  零售策划者在为零售店命名时,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易读、易记原则
  易读、易记原则是对零售店名的最根本的要求,零售店名只有易读、易记,才能高效地发挥它的识别功能和传播功能。如何使零售店名易读、易记呢,这就要求零售店经营者在为零售店取名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简洁。名字单纯、简洁明快,易于和消费者进行信息交流,而且名字越短,就越有可能引起顾客的遐想,含义更加丰富。绝大多数知名度较高的零售店名都是非常简洁的,这些名称多为2个一3个音节。
  2.独特.名称应具备独特的个性,力戒雷同,避免与其他零售店名混淆。如日本索尼公司(SONY),原名为东京通信工业公司,本想取原来名称的三个字的第一个拼音字母组成的TTK作名称。但产品将来要打入美国,而美国的这类名称多如牛毛,如ABC、NBC、RCA、AT&T等。公司经理盛田昭夫想,为了企业的发展,产品的名称一定要风格独特、醒目、简洁,并能用罗马字母拼写。再有,这个名称无论在哪个国家,都必须保持相同的发音。
  遵循上述想法;盛田昭夫查了不少字典,发现拉丁文中SONUS是SOUND(英文,意为声音)的原型;另外SONNY一词非常流行,是精力旺盛的小伙子、可爱的小家伙之意,正好有他所期待的乐观,开朗的含意。同时,他又考虑到该词如果照罗马字母的拼法,发音正好与日文中的损字相同,这将引发不利的产品联想。突然,盛田昭夫灵机一动,将SONNY的一个字母去掉,变为SONY。SONY’既是SOUNS的谐音,又有SONNY之意,简直太棒了。
  盛田昭夫将SONY作为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的注册商标,并将公司名称由东京通讯工业公司改为SONY公司,这一名称使SONY公司财运亨通,而且也成为消费者爱不释手的名牌商标。
  3.新颖。这是指名称要有新鲜感,赶上时代潮流,创造新概念,如柯达(KODAK)一词在英文字典里根本查不到,本身也没有任何含意,但从语言学来说,K音如同P音一样,能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同时K字的图案标志新颖独特,消费者第一次看到它,精神常为之一振,这就更进一步加深了消费者对Kodak的记忆。
  4.响亮。这是指零售店名要易于上口,难发音或音韵不好的字,都不宜用作名称。例如,健伍(KENWOOD)音响原名为特丽欧(TRIO),改名的原因是TRIO音感的节奏性不强,前面特丽(TR)的发音还不错,到O时,读起来便头重脚轻,将先前的气势削弱了好多。改为KENWOOD后,效果就非常好。因为KEN与英文中的CAN(能够)有谐音之妙,而且朗朗上口,读音响亮。WOOD(茂盛森林)又有短促音的和谐感,节奏感非常强,二者组合起来,确实是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
  5.高气魄。这是指零售店名要有气魄,起点高、具备冲击力及浓厚的感情色彩,给人以震撼感。如珠海的海蓉贸易公司为了使其生产的服装打入国际市尝参与世界竞争,公司决定改名。通过对几个方案的比较,最后决定用卓夫为产品和公司的名称。卓夫是英语CHIEF的音译,英文含义为首领、最高级的(名词或形容词);中文含义为卓越的大丈夫。中英文合二为一,演绎出一种高雅、俊逸,不同凡响的风格。还如设计者所言:作为产品,它是高级、高档、质量的象征;作为企业,它是卓越、领先、超众的代表。
  (二)暗示商店经营产品属性原则
  零售店名还应该暗示经营产品某种性能和用途。显而易见的问题是,名称越是描述某一类产品,那么这个名称就越难向其他产品上延伸。因此,零售店经营者在为零售店命名时,勿使零售店名过分暗示经营产品的种类或属性,否则将不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零售店名也因此而失去了特色。这类零售店较著名的有美国联邦捷运。
  (三)启发零售店联想原则
  它是指零售店名要有一定的寓意,让消费者能从中得到愉快的联想,而不是指消极的零售店联想。
  (四)支持标志物原则
  零售店标志物是指零售店中可被识别但无法用语言表达的部分,如可口可乐的红白标识,万宝路的英文字体,麦当劳醒目的黄色M以及奔驰的三叉星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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